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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女子状告时尚品牌DG:衣服面料“表里”不一
无锡女子状告时尚品牌DG:衣服面料“表里”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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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女子状告时尚品牌DG:衣服面料“表里”不一

2024-01-05 19:11:16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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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三四月间,高文虎(化名)在无锡一家商场的DOLCE&GABBANA(以下简称D&G)店花12.4万余元买了7件女装,事后却发现水晶是人造的,所谓的“原毛”也是不准确的,就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受理后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结果是标注面料与实际相差甚远。因此,高文虎将涉事的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及其无锡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下午2时许,崇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就服装面料成分标注问题、是不是真的存在消费欺诈问题争议较大,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在法庭上,高文虎表示,自己花了12.4万余元购买的7件D&G品牌女装,有5件标注成分有“原毛”、2件标注成分有“水晶”。高文虎称,购买时,店员曾向他介绍“原毛”是比羊毛之类还要好的材质,但他事后咨询专业技术人员发现,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服饰上所载明的面料成分不可以写作“原毛”,应具体到诸如“羊毛”之类。此外,高文虎认为,自己所买的衣物成分里标注的“水晶”,指的应当是“天然水晶”而非其他,但实际上,自己花万余元购买的衣物上所镶嵌配饰实为“人造水晶”。

  基于这样一些问题,高文虎向无锡工商局崇安分局举报,工商部门受理后委托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工业产品检验测试中心进行衣物检测。

  高文虎向记者提供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他所购买的服饰均是标签不合格产品。为此,高文虎将销售D&G的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及其无锡分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认为他们所售服饰标签上“名不副实”的行为是欺诈,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例提出索赔,要求被告退还12.4万余元的货款,并赔偿3倍货款的损失37.2万余元,以及律师费、诉讼费。

  在庭审现场,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委派代理律师处理案件争议。据代理律师介绍,公司服饰原产地在意大利,在进口到中国的过程中难免因衣服成分标注的翻译错误让我们消费者产生误解,并理应承担对应责任,答应就高文虎所购7件女装全款退货,但对其他赔偿要求不予接受。

  对于衣服成分中“原毛”的标注问题,代理律师认为,这是语言翻译上存在的问题,在欧美相关规定中,衣物此类的相关成分可理解为“原毛”,即表示品质上有保证的毛料,但忽视了中国市场的具体成分标注要求。在欧美的语言中,翻译为“水晶”的物质不仅仅指代“天然水晶”,也可指代“人造水晶”等,所以高文虎的“水晶就是天然水晶”之说是片面的。

  庭审结束后,记者从被告代理律师处得知,目前该公司已调整商品进口方案,并结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将商品成分重新检验后再做准确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