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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例 包头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对环境形成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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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事例 包头某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对环境形成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4-04-10 21:20:51行业资讯

  最高检检查公益诉讼研讨基地——郑州大学检查公益诉讼研讨院主办的“2021年度检查公益诉讼十大精品事例”评选于2022年8月18日揭晓。评选专家结合事例典型性及新颖性、程序合法性和事例社会作用等要素,终究从398个检查院参加评选的603件中评选出10个精品事例和50个优异事例。该案被评为优异事例。

  发挥“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加强对中心环保督察发觉缺点的跟进监督,针对职责主体未及时执行中心环保督察整改要求,生态环境继续污染,社会公益受损状况,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7年—2018年,包头某有限公司在未采纳任何防渗办法的状况下,将1.11万吨大修渣处置后废渣直接填埋于公司厂区,形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该案由中心环保督察组向最高检移交线年头交由包头市检查院处理,在自治区检查院指导下组成由包头市检查院党组书记、检查长任组长的专案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查询取证。一是实地造访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现场,调取污染物发生、储存、处置台账;二是调取电解铝出产记载、涉税凭据,托付专业技术人员审阅,清晰固态废料发生量和污染物处置成本费用;三是经过生态环保部门帮忙合作,问询、座谈、了解所涉环境保护处理监测数据及污染物发生、储存处置量及排污途径,核实处置固态废料状况及环保处理问题;四是造访周边居民、查询了解大气粉尘污染、噪音扰民及居民饮用水安全等问题。

  在剖析、研讨前期辨别、评价陈述的基础上,咨询生态环保部门和专门技术人员定见后,约请中国科学院环境研讨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电解铝大修渣处置后废渣性质问题举行专家论证会,确定大修渣处置后废渣归于危险废物。2021年12月1日,包头市检查院向包头市中级公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包头某有限公司对1.32万吨大修渣处置后废渣混合物依照危险废物处置标准依法处置;对不合法填埋发生的三处基坑进行管理修正;对大修渣处置后废渣等废物在发生、储存、转运、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厂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进行管理修正。与法院在移交起诉、依据交流、庭前会议中活跃交流,顺畅推进案子处理。同年12月29日,自治区检查院分管领导带领专案组与包头市政府、东河区政府领导、某有限公司负责人等进行“检、政、企”公益诉讼案子商量,推进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一揽子处理。12月30日,包头市检查院约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民监督员举行听证会,就案子处理及环境修正问题广泛听取各界人士定见,某有限公司表示同意检查机关悉数诉讼请求。在此基础上,包头市检查院、某有限公司、生态环保部门就环境管理修正签署调停协议,包头市中级公民法院依据调停协议内容出具了《民事调停书》。

  该案是全国首例检查机关处理的中心环保督察组移交头绪案子,采纳查询取证、专家论证、揭露听证、诉前商量等多元化办案方法,以诉的方式催促企业承当环境污染侵权职责,助推涉案企业先后投入近10亿元用于技改提高和居民搬家,为企业真实走上“生态优先、绿色开展”的高水平开展之路供给高水平检查保证。坚持恢复性司法办案理念,以生态环境修正为方针,将催促承当修正管理的侵权职责作为清晰诉求,终究以调停方式结案,完成了“双赢多赢共赢”,到达“处理一案、管理一片、标准一类”的社会管理方针,为处理同类案子供给了典范。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